第七十九章 超级子弹 (第1/2页)
随后林森了解道,白姝的妈妈当年带着她来这里定居,随后开始与别人合资企业,最终最终有了一家经营不错的公司,现在她的妈妈也算小半个董事长了。
林森挠了挠后脑勺,他更奇怪的是,在这么好的条件下,白姝居然仅仅因为兴趣就义无反顾地开始学习猎魔,要是换做自己,早就出去浪啦。
不管怎么说,林森还是佩服白老头的,后者已经是资深老猎人,手里不知道救下过多少人命,而他的妻子又是如此的能干,再加上一个学习优秀,半只脚还踏在猎魔路上的女儿,真是传奇一家啊。
终于,出租车停在了一片住宅区附近,看起来这里的房子应该和白老头现在住的市中心公寓类似,光从外面看就已经可以估出不菲的价格了。
白姝带着林森走了进去,这下林森可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,到处欣赏着繁华洛杉矶的都市风光。虽然林森也是出过国的人,但他还没有来过洛杉矶,所以此时倒有点旅游观光的意思。
不一会儿,白姝和林森走进了一栋楼里,乘着电梯来到了十一层的位置,随即拐到了一件公寓房的门口。白姝拿出钥匙打开了房门,随即带着林森走了进去。
一进门,林森又是吃了一惊,本以为白姝这样的女孩住房,肯定到处充满着少女的气息,粉色系可能会是主色调,而角落里还得有各种玩偶,墙上当然也少不了帅气男星的海报了。
可是当他来到美剧中类似的客厅中央转了一圈,发现这里就是很普通的装潢,这一点倒是白老头很像,大概这就是有其父必有其女吧。
“后面几天你就住这间房吧。”白姝指了指自己卧室的隔壁那间。
“什么?我还以为我是住旅馆的。”林森双眉一挑,有些吃惊地问道,毕竟他以前出远门狩猎的时候,普通旅馆就是他临时的家。
白姝下巴一抬:“怎么,看不起我这里啊,有些旅馆还不一定住得比这舒服呢。”
林森撇了撇嘴,表示不相信白姝的自卖自夸,其实他最惊讶的是还要和美女同居,过去那些岁月里,他最多只和同一个美女待过两个晚上,如今却要和白姝一起住在这里。
一时间,某些影视里的与美同居的香艳片段又开始在他的脑海里闪现,如果和白姝在这儿发生些暧昧的事,他可是一点也不介意。
“我嘞个擦,你这是?!”正当林森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中时,从卧室里端出一把手枪的白姝把他吓了一跳,一瞬间,那堆破烂想法都被硬生生的磨灭了。
林森下意识倒退了两步,刚才还在胡思乱想的他此刻有些心虚,只能仓皇地问道:“你,你端个枪出来是要干啥?”
白姝一脸无辜地看着他,熟练地将手枪的*取了下来,又把里面的子弹取了出来,一颗一颗放在林森的手心。
林森一眼认出了她手里的枪是格洛克17式9mm手枪,广泛采用塑料零部件的它不但小巧轻便,而且机构动作可靠,弹容量也大,这种手枪倒是很适合像白姝这样的女性使用。
原本充满*的十七发子弹已经全部交到了林森的手里,他还没有来得及问原因,立马就被手中的触感吓了一跳。
林森以前接触过这种枪使用的帕拉贝鲁姆9mm手枪弹,绝对不是现在这个重量。
此刻静静躺在他手里的十七发子弹感觉得重上两倍不止,而且细看之下,这些子弹的外形也与普通的不一样,更加不可思议的是,它们通体散发出令人心惊的冰冷质感,仿佛握了一大把碎冰在手里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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